北京个人创业贷款提高至8万

作者 小额贷款网 来源:小额贷款网 浏览:  发布时间:2009-03-25 21:40 

北京个人创业贷款提高至8万

  23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措施。此次为鼓励创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5大方面调整政策以此缓解北京市就业压力。

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8万元 

  第一是个人创业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8万元,再次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贷款反担保比例由30%下调到20%。合伙贷款额度由每人不超过5万元提高到不超过8万元,最高50万元。企业新招人员占职工总数30%可享受最高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对于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复员转业军人开办个体工商户或自主创业,第一次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8万元,再次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上述贷款反担保比例由30%下调到20%。继续实施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制度,凡在城乡信用社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免除反担保。

  合伙创办小企业的,贷款额度由每人不超过5万元提高到不超过8万元,最高50万元。

  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增到1亿元

  第二是发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安置作用,对当年新招用本市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复员转业军人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享受最高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市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由5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由市财政支出。

  创业培训补贴提至每人2400元

  第三是降低反担保的门槛。借款人为个体户和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进行二次贷款反担保控制金额由原来不超过实际贷款的30%降低到不超过贷款额的20%。

  第四是扩大小额贷款基金规模,专门用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担保。

  第五是提高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将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329元提高到每人2400元。

  京籍应届生创业可住宅经商

  应届大学生办公司免注册费。23日,市工商局推出30条促进经济增长、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京籍应届毕业生可利用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登记注册。

  根据新政策,对北京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办文化经纪、动漫制作等文化创意产业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科技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可以注册在区县政府确定的集中办公区,也可以利用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注册。其中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企业的,应当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工商部门还设立绿色通道窗口,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注册提供便捷服务,并免收登记注册费。

  内外资企业将一视同仁

  同时,凡允许外资经营的,均允许内资经营。对于个体私营企业,只要不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的服务行业和项目,也都允许其经营。

  允许服务业企业名称体现行业特点,使用表明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允许服务业企业在牌匾中将企业名称简化使用。

  企业可以多种方式融资

  企业不仅可以让股权成为注册资金的一部分,而且在遇到资金短缺时,还能将自己所拥有的部分股权作为获得贷款的担保。具有商标品牌优势的企业还可以依法以商标质押获得贷款。

  新政策给予困难企业一年调整期。对因暂无经营活动处于调整期的企业,允许其办理并通过年检;对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不能按时缴纳注册资本(金)出资的企业,允许适当延长出资期限至2009年底;对异地经营且未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企业,责令改正或纳入当地政府统一组织指定的集中办公区域予以规范的,暂不予行政处罚。

  支付地价款困难企业可延期缴纳

  帮扶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29条措施明确了对企业的具体帮扶办法。简化企业年检手续,免收2008年度企业年检费。对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对其应纳税款办理一定期限的缓缴手续。对支付地价款确有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地价款缴纳时间,并在支付部分地价款后可开工建设,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对于自主创业加大信贷支持

  通过担保、贴息等方式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的积极性。发挥贴息政策作用,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增加参与银行机构数量,加大对城镇失业人员、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就业困难群体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在京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业务。